2024-02-01 10:17:33
省政府研究決定:
吳登芬兼任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局長(cháng),免去其浙江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局長(cháng)、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職務(wù);
潘廣恩、陳姝兼任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副局長(cháng),免去其浙江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副局長(cháng)、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副主任職務(wù);
免去錢(qián)斌達的浙江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副局長(cháng)、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副主任職務(wù)。
浙江省人民政府
2024年1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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