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-01-11 11:52:13
近日,文成法院審結一起以出國旅游為名辦理旅游簽證而實(shí)際去越南相親的刑事案件。
2018年至2020年期間,被告人程某某從事跨國婚姻介紹,先后帶趙某某、朱某某、雷某某、吳某某、戴某某、王某某等人到越南相親。
趙某某,朱某某等人表示自己現在的妻子正是經(jīng)由程某某介紹的越南女子。當時(shí),他們聯(lián)系上程某某后,經(jīng)由其交代先辦理護照,再由陳某某找代辦幫他們辦旅游簽證,之后就出國相親,然后找代辦辦理中國的婚姻簽證回國,一次介紹所需費用高達十幾萬(wàn)元。
法院經(jīng)審理后認為,被告人程某某違反國家出入境管理法規,多次組織他人使用以虛假的出入境事由,偷越國(邊)境,其行為已構成組織他人偷越國(邊)境罪。被告人程某某到案后如實(shí)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(shí),系坦白,依法予以從輕處罰。根據其犯罪事實(shí)、情節和對社會(huì )的危害程度,遂判處被告人程某某構成組織他人偷越國(邊)境罪,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二個(gè)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。